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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体育在线入口|三国敢达|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

作者:完美体育 日期: 人气:
  

  12月3日上午ღღ◈★,由新华社ღღ◈★、国家版权局指导ღღ◈★,中国版权协会ღღ◈★、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主办的“第八届版权年会-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新华社新闻大厦举行ღღ◈★。新华网现场图文直播ღღ◈★。

  尊敬的各位领导ღღ◈★,各位嘉宾ღღ◈★,朋友们ღღ◈★、同事们ღღ◈★:大家上午好ღღ◈★!欢迎各位出席新华社和国家版权局指导ღღ◈★,中国版权协会和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主办的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ღღ◈★。作为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的平行论坛ღღ◈★,今天我们将在这里共同探讨关于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有关问题ღღ◈★,同时也促使新闻媒体在加强新闻版权保护方面达成共识ღღ◈★,当然更要增强新闻作品权利人ღღ◈★、传播者和使用者在版权方面的意识ღღ◈★。[ 2015-12-03 09:08 ]

  首先ღღ◈★,介绍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和嘉宾ღღ◈★,他们分别是ღ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ღღ◈★、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同志ღღ◈★,中宣部新闻局局长明立志同志ღღ◈★,中宣部出版局巡视员刘建生同志ღღ◈★,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国庆同志ღღ◈★。出席论坛的新华社领导有ღღ◈★:新华社社长ღღ◈★、党组书记蔡名照同志ღღ◈★,新华社副社长周树春同志ღღ◈★,新华社秘书长刘正荣同志ღღ◈★。[ 2015-12-03 09:10 ]

  出席今天论坛的专家学者有ღღ◈★:中国社科院周汉华教授ღღ◈★,中国传媒大学王四新教授ღღ◈★,中国人民大学金海军教授ღღ◈★,中国传媒大学刘文杰教授ღღ◈★。出席论坛的新闻单位嘉宾有ღღ◈★: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张宁同志ღღ◈★,人民日报新闻协调部主任许正中同志ღღ◈★,光明日报法律顾问黄晓同志ღღ◈★,还有远道而来的南方日报总编辑王更辉同志ღღ◈★,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周天晓同志ღღ◈★,东方网总编室主任闵明同志ღღ◈★,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ღღ◈★、最高人民检察院ღღ◈★、国务院法制办ღღ◈★、全国“扫黄打非”办ღღ◈★、北京市网信办ღღ◈★、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ღღ◈★、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ღღ◈★,还有来自求是杂志社ღღ◈★、经济日报ღღ◈★、中央人民广播电台ღღ◈★、中国国际广播电台ღღ◈★、中国日报ღღ◈★、科技日报ღღ◈★、人民法院报ღღ◈★、检察日报等媒体有关负责同志ღღ◈★,还有来自知名网络媒体ღღ◈★、互联网企业的代表ღღ◈★,新华社有关部门负责同志ღღ◈★,再次欢迎各位ღღ◈★!首先ღღ◈★,我们有请新华社社长蔡名照同志作主旨演讲ღღ◈★。[ 2015-12-03 09:11 ]

  尊敬的各位来宾ღღ◈★,同志们ღღ◈★,朋友们ღღ◈★:大家上午好ღღ◈★! 今天ღღ◈★,我们相聚在新华社ღღ◈★,共同探讨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问题ღღ◈★。首先ღღ◈★,我代表新华社对本次论坛召开表示祝贺ღღ◈★,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ღღ◈★![ 2015-12-03 09:11 ]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ღღ◈★。保护版权ღღ◈★,对于促进知识的交流与传播ღღ◈★,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ღღ◈★,提高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ღ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ღღ◈★,都具有重要作用ღ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版权保护ღ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ღ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发展等重要理念ღღ◈★,这都要求我们做好版权保护工作ღღ◈★。[ 2015-12-03 09:13 ]

  版权包括新闻作品版权ღღ◈★。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ღღ◈★,新闻报道越来越多地融入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选择ღღ◈★、整合ღღ◈★、加工和价值判断ღღ◈★,包含着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ღღ◈★,新闻作品版权对于媒体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ღღ◈★。当前ღღ◈★,新闻媒体正在深入推进融合发展ღღ◈★,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ღღ◈★,原创内容都是核心资源ღღ◈★,新闻作品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ღღ◈★。保护好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ღღ◈★,才能将内容资源转化为版权资产ღღ◈★。[ 2015-12-03 09:16 ]

  为有效保护新闻作品版权ღღ◈★,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手段建设ღღ◈★。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ღღ◈★,首次从国家基本法律层面确认了公民和法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版权ღღ◈★。此后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ღღ◈★,都对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作了进一步规定ღღ◈★。最新修订的《刑法》也纳入了著作权犯罪的内容ღღ◈★。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ღღ◈★。国家版权局今年4月制订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ღღ◈★,进一步明确了媒体具有独创性劳动的消息ღღ◈★、通讯ღღ◈★、特写ღღ◈★、报道等新闻作品受法律保护ღღ◈★,对规范网络版权转载秩序ღღ◈★,健全媒体间版权合作机制都具有重要作用ღღ◈★。在执法方面ღღ◈★,国家版权局自2005年以来连续开展针对侵权的专项行动ღღ◈★,特别是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ღღ◈★,规范了网络版权秩序ღღ◈★,为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产生了显著作用ღღ◈★。[ 2015-12-03 09:16 ]

  然而ღღ◈★,现实仍不尽如人意ღღ◈★。各种侵犯新闻作品版权行为层出不穷ღღ◈★,从私自转载转引ღღ◈★、不署作品来源ღღ◈★,到对原文改头换面ღღ◈★、拼凑嫁接ღღ◈★、断章取义等等ღღ◈★,这些问题已成顽疾ღღ◈★。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ღღ◈★,数字化作品的复制和传播越来越便捷ღღ◈★,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在互联网上发生ღღ◈★。对这一点ღღ◈★,我相信很多媒体都有深切感受ღღ◈★。[ 2015-12-03 09:17 ]

  作为新闻媒体ღღ◈★,我们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广泛传播ღღ◈★,鼓励合法的新闻产品发布与转载甚至是跨平台的内容资源共享ღღ◈★,但前提是尊重原创劳动ღღ◈★。“先授权ღღ◈★、后使用”“先授权ღღ◈★、后传播”ღღ◈★,这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底线ღღ◈★,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ღღ◈★。如果我们对未经授权擅自使用ღღ◈★、传播新闻作品置之不理ღღ◈★,对各种侵权现象熟视无睹ღღ◈★,放任各种新闻作品侵权事件发生ღღ◈★,将会严重伤害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ღღ◈★,极大阻碍新闻报道在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ღღ◈★,损害创作方ღღ◈★、传播方和使用方等各方利益ღღ◈★。长此以往ღღ◈★,将影响整个传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ღღ◈★。[ 2015-12-03 09:17 ]

  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是一项涉及多方的长期性ღღ◈★、系统性工程ღღ◈★。由于多方面原因ღღ◈★,新闻作品版权的维权成本较高ღღ◈★,跟踪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还不够完善ღღ◈★,新闻作品版权授权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ღღ◈★。对这些问题ღ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ღღ◈★。在这里ღღ◈★,我提出五点倡议ღღ◈★。[ 2015-12-03 09:18 ]

  一ღღ◈★、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ღღ◈★。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进步ღღ◈★,从根本上有赖于全社会ღღ◈★、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ღღ◈★。因此要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ღღ◈★,加强版权知识的日常普及ღღ◈★,加大重点侵权盗版案件监督曝光ღღ◈★,提升业界对新闻作品版权的认知ღღ◈★、理解和尊重ღღ◈★,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ღღ◈★,支持媒体机构维护正当权益ღღ◈★,为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ღღ◈★。[ 2015-12-03 09:18 ]

  二ღღ◈★、依法加强对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力度ღღ◈★。法律是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最有力的武器ღღ◈★。新闻媒体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ღღ◈★,要紧紧依靠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ღღ◈★,紧紧依靠司法机关的审判裁决ღღ◈★,紧紧依靠法治力量和法治方式ღღ◈★,依法依规解决侵权问题ღღ◈★,建设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ღღ◈★。[ 2015-12-03 09:19 ]

  三ღღ◈★、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ღღ◈★。行业组织是市场条件下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重要力量ღღ◈★。要进一步发挥集体管理组织ღღ◈★、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等在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ღღ◈★,使它们在制定标准ღღ◈★、团结维护ღღ◈★、化解纠纷等方面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ღღ◈★,逐步建立高效便捷的版权许可和争议调解机制ღღ◈★,促进新闻作品实现依法依规使用ღღ◈★。我们将积极支持中国版权协会的相关工作ღღ◈★。[ 2015-12-03 09:20 ]

  四ღღ◈★、强化新闻媒体行业自律ღღ◈★。媒体机构ღღ◈★、互联网企业等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ღღ◈★,增强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意识ღღ◈★,坚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的原则ღღ◈★,自觉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ღღ◈★,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三国敢达ღღ◈★,积极开发数字化技术版权保护手段ღღ◈★。媒体行业内部要加强合作ღღ◈★,形成保护新闻作品版权的合力ღღ◈★,提升媒体机构在新闻作品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ღღ◈★。[ 2015-12-03 09:21 ]

  五ღღ◈★、研究解决传媒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ღღ◈★。当前ღღ◈★,新的技术革命方兴未艾ღღ◈★,新的传播模式ღღ◈★、产品形态层出不穷ღღ◈★。可以预见ღღ◈★,未来传播技术的发展仍将不断给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带来新挑战新问题ღღ◈★。“凡益之道ღღ◈★,与时偕行”ღღ◈★。要敏锐把握形势发展ღღ◈★,搭建学界业界联动机制ღღ◈★,积极开展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ღღ◈★,主动借鉴国际版权保护先进经验做法ღღ◈★,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事业提供智力支持ღღ◈★。[ 2015-12-03 09:22 ]

  同志们ღღ◈★、朋友们ღღ◈★:依法治国全面推进ღღ◈★,传媒发展重任在肩ღღ◈★,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刻不容缓ღღ◈★。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下ღღ◈★,新华社已经启动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行动ღღ◈★,组建新华社保护版权专门队伍ღღ◈★,加强相关技术建设ღღ◈★,深入开展侵权行为调查ღღ◈★,对严重侵权行为ღღ◈★,将依靠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ღღ◈★,坚决维护新闻作品版权和国有资产不受侵害ღღ◈★。新华社愿与有关各方携起手来ღღ◈★,加强各层次ღღ◈★、各领域交流合作ღღ◈★,为进一步健全惠及各方ღღ◈★、互利共赢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体系共同努力ღღ◈★。我衷心希望并坚信ღღ◈★,在各方共同努力下ღღ◈★,保护新闻作品版权的社会环境将越来越好三国敢达ღღ◈★,媒体事业发展道路会越走越宽广ღღ◈★!最后ღღ◈★,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和预期成果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2015-12-03 09:22 ]

  非常感谢蔡名照社长的精彩演讲ღღ◈★。下面ღღ◈★,我们有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ღღ◈★、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讲线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ღღ◈★、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阎晓宏]尊敬的蔡名照社长ღღ◈★、周树春副社长ღღ◈★,尊敬的各位嘉宾ღღ◈★,各位媒体的朋友们ღღ◈★:刚才ღღ◈★,蔡名照社长做了重要而又精辟的演讲ღღ◈★,并且提出了五点倡议ღღ◈★,我非常赞同ღღ◈★,我相信蔡社长的讲话将获得传统媒体ღღ◈★、新兴媒体的广泛支持和拥护ღღ◈★,也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版权局下一步的工作ღღ◈★。下面我介绍一点情况ღღ◈★,并对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如何加强对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讲一点意见ღღ◈★。

  [阎晓宏]总的来看ღღ◈★,我们国家的版权保护起步比较晚ღღ◈★,但是进步也是很大的ღღ◈★。但与目前整个国际比较我们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ღღ◈★。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在见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的时候讲到一个观点ღღ◈★,他认为我们国家目前的问题主要是保护不足ღღ◈★,主要是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ღღ◈★。讲得非常深刻ღღ◈★。

  [阎晓宏]我们在传统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好的情况下ღღ◈★,互联网的出现又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ღღ◈★。比如说像转载ღღ◈★,以前的转载都是报刊和报刊之间的转载ღღ◈★,问题并不是十分突出ღღ◈★,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加剧了矛盾ღღ◈★。在整个版权保护领域中来看ღღ◈★,负责报刊转载ღღ◈★,又在我们国家的保护领域中处于一个问题比较多的部位和环节ღღ◈★。应该说大量转载是没有经过授权和许可的ღღ◈★。

  [阎晓宏]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界定来看ღღ◈★,即使是现在没有修订的著作权法ღღ◈★,仍然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明确的界定ღღ◈★,要求这样的转载必须事先得到许可三国敢达ღღ◈★,对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的课题进行使用要事先得到许可ღღ◈★,而且应当支付报酬ღღ◈★。因此ღღ◈★,我们基本的判定就是新闻作品的使用是否获得了新闻作品的权利人ღღ◈★,一般来讲都是报社ღღ◈★,或者像我们这个国家最大的机构新华社ღღ◈★,刚才蔡社长讲到的我也非常赞同ღღ◈★,他认为这是我们的核心战略资源ღღ◈★,这一点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都是需要把它维护好和管理好的ღღ◈★。

  [阎晓宏]从目前来看ღღ◈★,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冲突应该说是比较多的ღღ◈★,对这样的情况国家版权局我自己感觉这个工作抓得检讨一下是不是也稍微晚了一些ღღ◈★。一方面我们国家著作权领域中当初在互联网领域中盗版问题最突出的是视频问题ღღ◈★,因为视频问题在著作权里是大作品ღღ◈★,电影ღღ◈★、电视被盗版了这应该说是被作为治理的重点ღღ◈★,应该说这几年规范得还是可以的ღღ◈★。其他领域比较薄弱的就是我刚才讲到的新闻作品ღღ◈★、音乐还有文字作品ღღ◈★,当然新闻作品也包含在文字作品之中ღღ◈★,但相对于其他的文字作品使用的量还是非常大的ღღ◈★,而且使用起来获酬权方面的保障还是有很大欠缺的ღღ◈★。

  [阎晓宏]为了转变这种情况ღღ◈★,国家版权局从2014年开始ღღ◈★,和国务院新闻办ღღ◈★、公安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搞的“剑网行动”ღღ◈★,这个行动我跟大家介绍一下ღღ◈★,这是2005年开始的ღღ◈★,当时在中国各部委里面搞的还是比较早的ღღ◈★,开始是三家ღღ◈★,是公安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ღღ◈★,这个剑网行动把规范网络转载纳入到治理范围ღღ◈★。当时中国版权协会和一些发起的媒体单位也开了一些研讨会ღღ◈★,形成了一定的社会氛围ღღ◈★,应该说对规范网络转载从两方面入手起到了积极的进展ღღ◈★。

  [阎晓宏]在这个基础上ღღ◈★,在2015年4月ღღ◈★,也就是刚才蔡社长已经讲到的ღღ◈★,国家版权局下发了一个文件ღღ◈★,这个文件是提出《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ღღ◈★,这里主要针对的是新闻作品ღღ◈★,这个通知里面主要强调的是ღღ◈★。第一ღღ◈★,转载他人新闻作品属于授权使用ღღ◈★,而不是属于其他的ღღ◈★,我可以用ღღ◈★,用完以后你找我我给你一点钱ღღ◈★,不是这样的ღღ◈★。第二ღღ◈★,规定了报刊和报刊之间的转载ღღ◈★,可以在转载之后除了声明除外的可以支付报酬ღღ◈★。报刊和网络媒体之间的转载不属于这种情形ღღ◈★。另外ღღ◈★,第三条就是讲到不能做歪曲ღღ◈★,从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角度进行了规范ღღ◈★。另外讲到了大家有一定争议的ღღ◈★,中国著作权法里面关于合理使用在第五条中规定了12种情形ღღ◈★,其中一种就是时政新闻ღღ◈★,这一条也经常被网络的朋友认为这是可以合理使用的ღღ◈★,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理解ღღ◈★。从现在的司法解释和行政判定来看ღღ◈★,单纯的事实ღღ◈★,新闻事件属于合理的ღღ◈★,但是所有的新闻报道我们发现都有记者情感的因素和表达ღღ◈★,有他的观点ღღ◈★,同时也有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ღღ◈★。因此ღღ◈★,它不能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ღღ◈★,其他还规定了几条ღღ◈★。应该说在这个基础之上ღღ◈★,我们今天由新华社和国家版权局推动召开这样一个论坛ღღ◈★,我觉得是具有重要意义ღღ◈★。

  [阎晓宏]刚才听了蔡社长的五点倡议ღღ◈★,就版权局做什么工作我想简单地讲一点ღღ◈★。一是要提高认识ღღ◈★,蔡社长也讲到ღღ◈★,第一条就是宣传和公众的版权意识ღღ◈★,这一条实际上是最为深刻的ღღ◈★。如果回顾一下来看ღღ◈★,我们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都不够ღღ◈★。包括我们传统媒体以前对这个问题也非常淡漠ღღ◈★,而且有的认为这样的传播可能还有利于扩大我的声誉ღღ◈★、扩大我的传播力ღღ◈★。实际上这个问题还是对著作权的了解是不够的ღღ◈★。而有些新媒体以前会出现“我说公益性的”ღღ◈★,“我不向他人收费”ღღ◈★。在这个问题上世纪上在学术界包括知识产权界早就有过言论ღღ◈★,不能用公益的东西掠夺别人的东西ღღ◈★。公益你说我抗震救灾也不能把别人家里的东西拉走ღღ◈★,说因为是抗震救灾ღღ◈★。这都是一样的ღღ◈★,当时我们在讲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还举过一个例子ღღ◈★,说德国的教会要放歌曲ღღ◈★,当时就说教会当然是公益性的了ღღ◈★,放歌曲还要向你付费吗?这个官司到法院打官司ღღ◈★,法院就问你教会里面的桌椅板凳要不要付费呢?那是要付费的ღღ◈★,因此歌曲也是要付费的ღღ◈★。这样的判例是非常简洁而且有说服力的ღღ◈★。

  [阎晓宏]提高认识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ღღ◈★。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不能随意大量使用他人作品ღღ◈★,这个时代应该尽快结束了ღღ◈★,必须通过协商ღღ◈★、约定来使用他人作品ღღ◈★。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律上的要求ღღ◈★,首先得认识到ღღ◈★,如果不认识到会相应地承担法律的后果ღღ◈★,后面也会讲到ღღ◈★。还有就是面向公众的宣传ღღ◈★,从我们国家的情况来看ღღ◈★,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进展虽然晚ღღ◈★,但我们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我感觉不是很高ღღ◈★。咱们总觉得无形的东西无所谓ღღ◈★,实际上这是一种智力成果ღღ◈★,和其他东西一样ღღ◈★,都是凝结着人类的智力和劳动在里面ღღ◈★,是有价值的ღღ◈★。

  [阎晓宏]二是刚才蔡社长讲到的ღღ◈★,从国家版权局的角度ღღ◈★,应该继续加大对网络转载的监控和执法力度ღღ◈★。监控就是我们还要加快对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ღღ◈★。蔡赴朝局长专门就这个事情和我进行了沟通ღღ◈★,说我们现在正在二期ღღ◈★,我们要合法进行监控ღღ◈★,现在互联网的情况是什么样ღღ◈★,哪些是合法使用ღღ◈★,哪些是不合法使用ღღ◈★。在这个基础上要加大执法力度ღღ◈★,对不予以纠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ღღ◈★。同时我们鼓励走司法途径ღღ◈★,单位和单位之间可以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ღღ◈★。但是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我们现在处于知识产权诉讼的高发期ღღ◈★,版权的诉讼可能是最多的ღღ◈★,一般民事的这个诉讼成本比较高ღღ◈★,但这是一种司法救济的途径ღღ◈★。同时执法还有一种刑事ღღ◈★,刑事就是非常恶意的ღღ◈★,问题大量的ღღ◈★,以前也有一些著作权法ღღ◈★,包括高检察高法的司法解释ღღ◈★,对转载的内容和数量都有一些具体定性和定量的要求ღღ◈★,这需要具体分析ღღ◈★,但这是极为个别的ღღ◈★。

  [阎晓宏]三是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ღღ◈★,形成有利于维权也有利于传播的高效ღღ◈★、低成本的授权机制ღღ◈★。从这点来看ღღ◈★,我觉得我们现在也还是比较薄弱的ღღ◈★。我印象中大概2005年ღღ◈★、2006年当时搞网络执法的时候我们就不知道怎么执ღღ◈★。当时是香港的海关来指导我们ღღ◈★,另外美国电影协会ღღ◈★、商业软件管理联盟也很积极ღღ◈★,他们愿意给我们提供怎么进行搜索的技术指导ღღ◈★。大的机构我认为有条件的都应该同步酝酿ღღ◈★,来维护自己制作的作品ღღ◈★,要进行管理ღღ◈★,应该有一个好的数据库ღღ◈★,应该有搜寻的功能ღღ◈★。我在一些地方看到有些是属于第三方ღღ◈★,专门就干这件事ღღ◈★,我看像上海有的机构就是做这件事ღღ◈★,他就是代理ღღ◈★,你有作品被使用了ღღ◈★,他非常准确地给你提供ღღ◈★,我觉得这也是值得支持的ღღ◈★。

  [阎晓宏]四是建立纠纷调解机制ღღ◈★。这在我们国家来讲也是需要加强的ღღ◈★,对版权领域的话也是很需要加强的ღღ◈★,有很多案件有些纠纷的话实际上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ღღ◈★,这种调解机构在事实准确ღღ◈★、双方认账的情况下达成合约是有利于矛盾的化解ღღ◈★,也有利于作品的传播ღღ◈★,实际上对作品的权利人和使用者来讲ღღ◈★,如果作品都没有被使用也不是一件好事情ღღ◈★。关键是这种使用应该是得到了许可ღღ◈★,并且支付报酬的使用ღღ◈★,而不是被随意使用ღღ◈★。所以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讲ღღ◈★,有序ღღ◈★、规范的使用也是需要我们工作和加强的方面ღღ◈★。我就借这个机会讲这么几点意见ღღ◈★,也祝这次论坛获得圆满成功ღღ◈★,谢谢ღღ◈★。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 张宁]各位领导ღღ◈★、各位同事ღღ◈★:大家上午好ღღ◈★。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这次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ღღ◈★,和在座的各位同仁一起探讨一下我们新媒体时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问题ღღ◈★。我们觉得由新华社ღღ◈★、国家版权局举办的这次论坛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ღღ◈★,我相信也将产生非常长远的影响ღღ◈★。借此机会介绍一点央视的情况ღღ◈★。

  [张宁]首先ღღ◈★,中央电视台是以新闻来立台ღღ◈★,作为党ღღ◈★、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ღღ◈★,以及全国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ღღ◈★,新闻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各类节目当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ღღ◈★。在我们台里各类节目的地位中ღღ◈★,新闻节目也是占据最重要的地位ღღ◈★。中央电视台有综合频道ღღ◈★、新闻频道ღღ◈★、中文国际频道ღღ◈★、财经频道ღღ◈★、体育频道以及外语方面的英ღღ◈★、西ღღ◈★、法ღღ◈★、俄ღღ◈★、阿等频道都有播出新闻节目ღღ◈★。同时我们有31个国内记者站ღღ◈★、2个海外分台ღღ◈★、5个海外区域中心站ღღ◈★,以及63个驻外记者站的新闻工作者为各个频道提供新闻节目ღღ◈★、供片ღღ◈★。可以看到新闻节目的背后有那么多人来投入生产ღღ◈★、投入智力ღღ◈★、投入劳动ღღ◈★。在我们16个被公开播出的频道ღღ◈★,包括我们的数字频道有40多个ღღ◈★,在那么多个频道的总体播出量中新闻节目的量占了30%ღღ◈★,这个量是非常大的ღღ◈★。

  [张宁]第二方面ღღ◈★,新闻节目不仅是中央电视台的立台之本ღღ◈★,同时还是我们最重要的创作作品和版权资产ღღ◈★,是我们台最为优质的资源ღღ◈★,就像蔡社长讲的ღღ◈★,也是我们的核心资源ღღ◈★。现在看到ღღ◈★,新媒体发展为新闻作品的利用和开发开辟出更为广泛的传播渠道ღღ◈★。正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台长ღღ◈★,中央电视台台长聂台长讲的ღღ◈★,中央电视台要发展新媒体情况下的电视+ღღ◈★,同时新闻节目也是被侵权最为突出的节目ღღ◈★,我们每天每时都能感受到三国敢达ღღ◈★,新闻版权从现实情况来讲侵权形势十分严峻ღღ◈★,版权保护时不我待ღღ◈★。

  [张宁]举一个具体的例子ღღ◈★,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ღღ◈★,中央电视台被侵权最为严重的前5名节目当中ღღ◈★,其中5个有4档就是新闻节目ღღ◈★,像我们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ღღ◈★、《新闻联播》ღღ◈★,综合频道的《今日说法》ღღ◈★,中文国际的《今日关注》等等每天都在被侵权或者被疑似侵权当中ღღ◈★。其中仅《新闻直播间》2014年的盗用链接总数就接近4万条ღღ◈★。从电视新闻侵权形式看ღღ◈★,有新闻视频点播ღღ◈★、新闻碎片化使用ღღ◈★,新闻视频网络同步直播流ღღ◈★,新闻视频深度链接完美体育在线入口ღღ◈★,新闻编辑以后使用ღღ◈★,新闻节目整体播出ღღ◈★、点播ღღ◈★,以及换题目播出等等各种形式ღღ◈★。这些新闻节目各种形式的侵权盗用ღღ◈★,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的独家价值和收视率ღღ◈★,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媒体机构ღღ◈★,甚至个人任意篡改和歪曲新闻报道的内容ღღ◈★,造成了更大的社会负面影响ღღ◈★。

  [张宁]第三方面ღღ◈★,应该说我们央视高度重视版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ღღ◈★。中央电视台是国内最早成立版权管理专业部门的电视机构ღღ◈★,在电视节目版权管理与保护方面一直试图走在行业的前列ღღ◈★。中央电视台推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相关规定ღღ◈★,将版权合同ღღ◈★、权利ღღ◈★、信息等纳入实质性案例ღღ◈★,通过十余年努力ღღ◈★,逐步形成一套符合国际规范的版权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ღღ◈★,对电视节目版权的开发与保护奠定了基础ღღ◈★。例如中央电视台于2010年率先与音作协达成协议ღღ◈★,支付音乐作品使用的版权费ღღ◈★,并在中广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框架内带领全行业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音乐作品付酬标准体系ღღ◈★,基本上各级省台都参与了这个版权保护委员会ღღ◈★。

  [张宁]第四方面ღღ◈★,新闻媒体时代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有几个问题也值得提出来探讨ღღ◈★。一是要对我国著作版权法当中关于时事新闻版权保护条文要进一步明晰ღღ◈★、正确解读ღღ◈★,不能模糊或随意依据个人主观利益或者角度来理解ღღ◈★。一种观点认为新闻节目都不受版权著作权法保护ღღ◈★,这个认识还是相当之普遍的ღღ◈★。这是对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误读ღღ◈★,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新闻作品侵权行为的泛滥ღღ◈★。事实上新闻工作者投入巨大智力劳动和心血ღღ◈★,创作完成的新闻作品文字或者视频内容同样可以作为作品ღღ◈★,也应当作为作品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ღღ◈★。

  [张宁]二是我们需要认识到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ღღ◈★、长期工程ღღ◈★,新闻部门ღღ◈★、新闻单位应该联合起来形成协同联动的维权机制ღღ◈★,加强主动维权意识ღღ◈★,共同打击侵权行动ღღ◈★。这次由新华社ღღ◈★、国家版权局举办这次论坛ღღ◈★,我印象当中是首次我们作为新闻作品保护的这么一个论坛ღღ◈★,提供这么一个渠道ღღ◈★、阵地或者说是载体ღღ◈★。我们过去还确实没有专项进行过ღღ◈★。

  [张宁]三是在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的同时ღღ◈★,媒体行业应该积极营造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和市场环境ღღ◈★。形成稳定的交易模式和市场惯例ღღ◈★。新媒体的发展让新闻作品有了更为广阔的传播渠道和市场空间ღღ◈★,除全媒体渠道的内容发布以外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应用把观众转化为用户ღღ◈★,以用户为中心不断打造新的新闻产品ღღ◈★,不断提高新闻作品的衍生价值ღღ◈★,新闻作品的版权如果有了更为规范的法制秩序ღღ◈★,更为规范的市场秩序ღღ◈★,我想我们版权保护或者版权开发的前景是非常光明ღღ◈★,也是大有可为的ღღ◈★。

  [张宁]总之ღღ◈★,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ღღ◈★,是媒体机构强基固本的长期工程ღღ◈★,新闻行业应该联起手来共同推进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ღღ◈★,促进我们的新闻传播事业更加繁荣ღღ◈★。以上谨供大家参考ღღ◈★。谢谢ღღ◈★。

  [主持人]再次感谢三位领导的精彩演讲ღღ◈★,我想今天在场的各位行业的领军者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可以说是新闻作品最大的权利人ღღ◈★、使用者和传播者ღღ◈★,但同时我想也是新闻版权保护最大的需求者ღღ◈★。从我们新闻作品被随意使用到有规矩ღღ◈★、有法可依的使用这条版权保护制度苦且长ღღ◈★,但我相信我和在座的各位一样ღღ◈★,有决心也有意愿把这条路一走到底ღღ◈★。再次感谢三位ღღ◈★。下面是15分钟的茶歇时间ღღ◈★,各位可以在我们公共区域里进行休息ღღ◈★,15分钟后ღღ◈★,也就是10ღღ◈★:05分再次请各位移步回到我们现场ღღ◈★,进行后半段专题演讲的活动ღღ◈★。再次感谢各位ღღ◈★。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ღღ◈★、各位来宾ღღ◈★,欢迎大家再次回到论坛现场ღღ◈★。可以说大家已经感受到了新闻行业的发展步伐真是越来越快ღღ◈★,而我们现有的这些法律法规ღღ◈★、保护措施已经远远无法跟上我们新闻行业整体的发展步伐ღღ◈★,这也就滋生了很多我们要面临的有关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方面的纠纷ღღ◈★,让我们也非常头疼ღღ◈★。那面对这样的现状ღღ◈★,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今天论坛的下半场就请到了很多行业专家学者以及领军人物ღღ◈★,一起分享一下他们的观点ღღ◈★。首先有请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学部副部长ღ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教授为我们做专题演讲ღღ◈★,有请ღღ◈★。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学部副部长ღ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 王四新]各位领导ღღ◈★,各位嘉宾ღღ◈★,各位辛苦站作品制作一线的记者朋友ღღ◈★:大家上午好ღღ◈★。非常荣幸有机会参加由新华社ღღ◈★、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这次论坛ღღ◈★。在论坛开始之前我有幸被邀请在台上作一个演讲ღღ◈★,我非常认真ღღ◈★,今天也准备了演讲用的PPTღღ◈★,但是上午听了领导的讲话以后ღღ◈★,又有新的体会和心得ღღ◈★,我及时地把我听了蔡社长还有版权署领导ღღ◈★、中央电视台领导讲话所获得的几点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ღღ◈★。

  [王四新]共有四个方面ღღ◈★:一是新闻作品和新闻事实ღღ◈★。我们认为新闻事实是纯粹的ღღ◈★、事实性的东西ღღ◈★、干巴巴的ღღ◈★,某某人ღღ◈★、某某时间ღღ◈★、几点因什么去世ღღ◈★,这是事实ღღ◈★。但只要是新闻采编人员在采编过程中进入了自己智力劳动成果的独创性的新闻报道ღღ◈★,包括文字ღღ◈★、语言ღღ◈★、照片ღღ◈★、视频等都是新闻作品ღღ◈★,都应该受著作权的保护ღღ◈★。

  [王四新]二是新闻素材ღღ◈★。新华社ღღ◈★、中央电视台是从事新闻素材搜集三国敢达ღღ◈★、挖掘ღღ◈★、整理和深度开发的ღღ◈★,从目前国际上的趋势来看ღღ◈★,只要是新闻单位搜集的独特的新闻素材ღღ◈★,这些素材都可以由这些新闻单位进行深度加工开发ღღ◈★、挖掘ღღ◈★,如果这些辛辛苦苦得来的新闻素材被其他机构非法使用ღღ◈★,或者说不请自用了ღღ◈★,这可以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ღღ◈★,这也是国际上的做法ღღ◈★。

  [王四新]三是我国著作权法对传统媒体的相互转载有一个合理使用的规定ღღ◈★,但是合理使用强调的是非营利或者用于教育等公益的目的ღღ◈★。而现在我们的新闻作品在被转载的大量情况实际上主要是新兴媒体ღღ◈★,这些新兴媒体在转载新闻作品的过程中都有一个直接或间接获利的事实ღღ◈★,因此ღღ◈★,我们国家关于合理使用的法律规定不是其他新闻机构ღღ◈★、其他新兴媒体转载具有著作权的新闻作品的借口ღღ◈★。

  [王四新]四是我国目前关于网络转载的规定主要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国家版权署的相关规定ღღ◈★,从这些规定来看ღღ◈★,可以得出的结论性看法是ღღ◈★,网络媒体的转载空间是十分有限的ღღ◈★,而且目前这种空间随着新闻带有原创性作品可以用来深度加工的条件越来越具备ღღ◈★,可以用来识别这些新闻作品侵权痕迹的技术越来越发达ღღ◈★,将来的发展趋势必须走先授权后使用ღღ◈★,以后这个共识必须形成ღღ◈★。

  [王四新]以上是我听了领导讲话后的几点感受ღღ◈★。在来之前ღღ◈★,我为这次论坛准备的主题发言题目是《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的机遇和挑战》ღღ◈★,这个题目的内容比较多ღღ◈★,我现在把这个内容简单地概述一下ღღ◈★。

  [王四新]我认为版权保护是17世纪后ღღ◈★,在西方国家随着印刷媒体的兴起逐渐建构的一整套保护作品原创性ღღ◈★,或者说促进创作人创作积极性的一套法律制度ღღ◈★。这套法律制度经过了两三百年的精心构建ღღ◈★,在互联网到来之前ღღ◈★,这套体系基本上成型ღღ◈★,这种成型表现在现代国家普遍都有著作权的保护体系ღღ◈★,在国际层面上也有国际层面的规则体系ღღ◈★。这充分说明对著作权的保护是促进文化作品繁荣ღღ◈★、保护创作人合法权益的共识ღღ◈★。这些共识就体现在国家层面的版权法ღღ◈★,体现在世界层面的版权保护体系ღღ◈★。

  [王四新]但是这个版权保护体系经过了两三百年的精心建构ღღ◈★,到了互联网时代后ღღ◈★,这个版权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ღღ◈★,这种挑战来自于方方面面完美体育在线入口ღღ◈★,但是最最主要的是互联网所带来的这种分享方面的便利和互联网的去中心ღღ◈★、无国界ღღ◈★,以及它在刚刚开始的Web1.0时对匿名通信的支持ღღ◈★,导致分享的便利程度空前加大ღღ◈★,非常方便ღღ◈★。同时ღღ◈★,在分享的相关责任落实方面又变得很困难ღღ◈★,我在美国分享你一篇中国人的原创作品又怎么着了?或者说我在澳大利亚ღღ◈★,把一本美国人原创的作品ღღ◈★,没有经过他同意ღღ◈★,搬到互联网上ღღ◈★,你怎么追究我?别说可能是一个匿名的传送者ღღ◈★,就是对于有名有姓的人ღღ◈★,在这种情况下你要追究他的责任是很难的ღღ◈★。因此ღღ◈★,它导致的是整个侵权便利程度的空前增加和侵权追溯在一段时间内几乎不可能ღღ◈★。所以ღღ◈★,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经过两三百年精心建构的版权保护体系的被瓦解ღღ◈★,同时ღღ◈★,对于一些传统的保护版权的意识ღღ◈★,比如要转载ღღ◈★、要使用ღღ◈★,为了体现对原作者的尊重要经过他的同意ღღ◈★,但是在网络时代这种共识变得越来越弱ღღ◈★,同时很多人认为它也变得越来越没有必要ღღ◈★。

  [王四新]这就使我们广大的新闻工作者ღღ◈★,对于传统的以生产新闻作品为主的专业性的新闻媒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ღღ◈★。我们现在的新闻媒体所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互联网到来后ღღ◈★,对于传统的版权保护体系的冲击还有传统的版权保护理念的冲击ღღ◈★,导致我们对于版权认识以及价值认识的下降ღ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ღღ◈★,我们认为在新华社ღღ◈★、版权署召开这次会议ღღ◈★,提升全行业ღღ◈★、全民族ღღ◈★,甚至全世界版权保护意识ღღ◈★,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ღღ◈★,不仅仅是我们行业所关心的问题ღღ◈★,同时也是这个时代将来能否有更多原创作品的一个重要问题ღღ◈★。

  [王四新]当然ღღ◈★,我们也要看到ღღ◈★,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和互联网时代有所区别ღღ◈★。这个时代没有准确的时间概念ღღ◈★,但一般上把2010年以来ღღ◈★,我们说它进入了移动互联ღღ◈★,移动互联有一些特征ღღ◈★,现在大家都离不开手机ღღ◈★,而且手机的智能化越来越多ღღ◈★,而且现在可以进行分享的时间段ღღ◈★、进行分享的终端ღღ◈★,同时可以进行分享的内容都越来越多ღღ◈★。今天早上我挤地铁来的时候ღღ◈★,我也看到很多人都是拿着手机在看文章ღღ◈★、看视频ღღ◈★,有的在看新闻ღღ◈★。几乎在地铁里面见不到拿书的ღღ◈★,更没有拿报纸的ღღ◈★,这就是移动互联时代的典型特征ღღ◈★。

  [王四新]同时在这种现象下面实际上是通讯技术的发展ღღ◈★,对于信息的传播ღღ◈★,还有我们思想所带来的空前便利ღღ◈★。移动互联时代因为参与分享的人多ღღ◈★、分享方便ღღ◈★,同时也形成了海量的数据ღღ◈★,因此ღღ◈★,我们说移动互联也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ღღ◈★。这种大数据时代对于我们的版权保护有哪些趋势性的东西?或者说进入到移动互联时代以后ღღ◈★,我们应该关注版权保护的哪些动态ღღ◈★,这是我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结论性的东西ღღ◈★。主要有这么几点不太成型的看法ღღ◈★。

  [王四新]一是移动互联网的时代ღღ◈★,版权主要载体和战线平台将从以前互联网时代之前过分依赖纸质和电视等传统传播媒体更多地向以手机为中心的移动互联终端平移ღღ◈★,而移动互联网对传播技术的倚重将导致版权法对技术保护措施的高度重视ღღ◈★。我们也注意到新华网开发的移动端新闻客户端现在有几千万个用户ღღ◈★,这是以技术来解决新闻推广ღღ◈★,用技术手段解决我们的版权保护将来会成为我们的趋势ღღ◈★。就是我在作这个新闻产品之前ღღ◈★,我先从技术上使其他人转载ღღ◈★、侵权成为不太可能ღღ◈★,或者说使别人在转载齐全我的时候也可以做到有迹可寻ღღ◈★、有证可查ღღ◈★,堵住他的侥幸心理ღღ◈★,就是“可以转载ღღ◈★、侵权我的ღღ◈★,我还找不到他”ღღ◈★,这些都可以通过技术解决ღღ◈★,技术解决后就使我们的新闻产品要绑定更多的技术的东西ღღ◈★、软件上的东西ღღ◈★,或者说我们互联网从业者所说的代码性的东西ღღ◈★。

  [王四新]二是移动互联网时代ღღ◈★,大数据的建立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更多的选项ღღ◈★,这种更多的选项今天我们听蔡社长还有版权署的领导讲话的时候也提到ღღ◈★,实际上我们过去的维权之所以难ღღ◈★,包括打诽谤的官司之所以难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于举证ღღ◈★,大数据时代举证可能相对容易一些ღღ◈★。另外我们也注意到刑法九修整案在涉及网络侵权举证方面有一个规定ღღ◈★,就是说法院在取证困难的时候ღღ◈★,可以要求公安局协助取证ღღ◈★,这对于我们的版权保护都应该是一种补全的机制ღღ◈★,我们也应该用大数据的方式ღღ◈★,像新华社这么大的新闻通讯社ღღ◈★,我们在技术上肯定是有更多的手段来进行维权ღღ◈★。

  [王四新]另外ღღ◈★,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作品使用的频率和规模会空前加大ღღ◈★,尤其是对于原创性的作品可以进行一度ღღ◈★、二度ღღ◈★、三度ღღ◈★、四度ღღ◈★、五度ღღ◈★,七度ღღ◈★、八度开发ღღ◈★,可以不同形式ღღ◈★、不同新闻平台ღღ◈★、不同产品进行新闻开发ღღ◈★。因此ღღ◈★,在这种情况下ღღ◈★,刚才我在学习领导讲话后提到一点就是“先授权ღღ◈★、后使用”ღღ◈★,你如果在这种新闻产品ღღ◈★,尤其原创性新闻产品可以进行无限深度开发ღღ◈★,而且它的市场潜力巨大的情况下ღღ◈★,如果不强调先授权后使用ღღ◈★,它必然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和共识就没了ღღ◈★,这对于我们将来新产品的开发ღღ◈★,尤其是原创性产品的提供ღღ◈★,将会产生致命性的影响ღღ◈★。所以我们要保证新华社ღღ◈★、中央电视台这样的传统媒体出更多更好的作品ღღ◈★,保证新闻记者长久保持创作激情和热情ღღ◈★,保证他们能够从创作中获得社会的尊重ღღ◈★,获得社会经济方面的回报ღღ◈★。“先授权ღღ◈★、后使用”ღღ◈★,这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应该成为一个优先解决的问题ღღ◈★。

  [王四新]同时我们看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作品的管理会有一些新的要求ღღ◈★,首先我们看在过去非移动互联网时代ღღ◈★,我们著作权的集体管理主要是通过行业组织ღღ◈★,为什么通过行业组织呢?因为行业组织有专业的渠道ღღ◈★、专门的人员ღღ◈★,可以专门对于授权进行搜集ღღ◈★,同时对于侵权进行专门的追踪ღღ◈★。所以说个人维权成本很高ღღ◈★,而且很多技术手段不具备的情况下ღღ◈★,个人就只能把这些权利的维护交给组织ღღ◈★,而组织在有些时候会形成对于原作品著作权享有人的二次剥夺ღღ◈★。

  [王四新]在这种情况下ღღ◈★,我们看在移动互联网时代ღღ◈★,作品的可识别性ღღ◈★、侵权证据的可追踪性ღღ◈★、可查找性比以前都有所提高ღღ◈★。同时ღღ◈★,在移动互联时代ღღ◈★,集体受益的取得ღღ◈★、集体维权的实现ღღ◈★,在腾讯的群里有时候“吼”一声就行了ღღ◈★,我们经常看到腾讯的群里有某些律师ღღ◈★,因为群体性案件ღღ◈★,比如前两年中国农民出口韩国的大蒜ღღ◈★,代理这个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就是通过网络来征集受害人ღღ◈★。在移动互联时代ღღ◈★,我们对于权利人许可的集体征集这将会很容易ღღ◈★,同时对于相关证据的收集也会比较容易ღღ◈★。这对于我们像新华社这样的大的通讯社ღღ◈★,而且我们是以新闻作品立足的机构ღღ◈★,包括中央电视台ღღ◈★,我们是可以利用这次契机ღღ◈★,加强对自己内部作品管理的系统化工作ღღ◈★,或者说体系化的工作ღღ◈★。这将来在大的互联网公司ღღ◈★、大的通讯社ღღ◈★、大的出版社将来都会走上自己享有自己版权作品的自我管理过程ღღ◈★。依据我的大数据ღღ◈★、依据我对员工的管理制定一些版权保护这样的规则ღღ◈★,同时对这些版权作品采取一些技术手段ღღ◈★,这在移动大数据时代借助于技术ღღ◈★,是可以实现的ღღ◈★。在这方面ღღ◈★,像苹果公司对它的作品版权方面的保护ღღ◈★,对它自己平台方面的作品以及进来的作品可以定标准ღღ◈★,只有满足这个要求才可以使用它的作品ღღ◈★。像新华社以后也可以依据这些对于版权保护进行加强ღღ◈★。

  [王四新]因此ღღ◈★,移动互联时代给传统新闻从业者ღღ◈★、传统新闻生产机构带来了契机ღღ◈★,只要我们利用好这次契机ღღ◈★,一定会取得在前互联网时代取得不到的成就ღღ◈★。我们中国传媒大学是一个很综合的机构ღღ◈★,培养新闻从业人才ღღ◈★,同时也有新闻理论ღღ◈★、新闻发展趋势的研究ღღ◈★,同时我们也做版权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互联网治理方面的研究ღღ◈★,我们也愿意和新华社ღღ◈★、和中央电视台以及和在座的各位一道ღღ◈★,共同加入到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列中去ღღ◈★,为新的知识产权秩序的建构ღღ◈★,为更好地维护从业人员和新闻机构的合法权益而贡献我们的力量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教授ღღ◈★,也感谢王教授所代表的我的母校中国传媒大学ღღ◈★。刚才王教授在台上讲的时候ღღ◈★,我稍微反思了一下ღღ◈★,我想到了一个笑话ღღ◈★,那就是原来人家说每天早晨人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要做什么ღღ◈★,有人告诉我说是睁开眼睛ღღ◈★,有人告诉我说是洗漱ღღ◈★,我说都不对ღღ◈★,现在经常是闭着眼睛就开始摸手机ღღ◈★,看看今天有什么新闻ღღ◈★,看看错过了朋友圈一些什么样的新鲜事ღღ◈★。在我们点赞ღღ◈★、回复ღღ◈★、浏览的过程中ღღ◈★,我们有没有想过ღღ◈★,到底有多少这些新闻ღღ◈★、这些朋友圈的这些消息是侵害了我们新闻作品版权人权益的?我想ღღ◈★,毫不夸张地说ღღ◈★,原来我们新闻版权保护ღღ◈★,如果说是要保护一个机构ღღ◈★、保护一篇文章的话ღღ◈★,我想今后的日子当中ღღ◈★,我们的版权保护恐怕要保护到每一个人小小的屏幕背后所代表的自己ღღ◈★,只有保护到这么细致ღღ◈★,我们的心里才会真的很踏实ღღ◈★。 下面ღღ◈★,有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ღ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ღღ◈★,法学博士ღღ◈★,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ღღ◈★、副秘书长金海军教授做专题演讲ღღ◈★,有请ღ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ღ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ღღ◈★,法学博士ღღ◈★,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ღღ◈★、副秘书长 金海军]大家早上好ღღ◈★。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研讨会ღღ◈★。实际上刘春田教授也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和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院长ღღ◈★,因为他在香港开会ღღ◈★,本来他是准备来参加的ღღ◈★,所以我是临时授命来作这么一个报告ღღ◈★。当然作为知识产权学界ღღ◈★,我们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教学者和研究者ღღ◈★,对于今天这么一个专门性的题目ღღ◈★,从新闻作品ღღ◈★、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谈问题ღღ◈★,对我来讲也是一个重新梳理的过程ღღ◈★。

  [金海军]我后面会讲到实际和刚才领导提到的一个问题相关ღღ◈★,也就是说新闻作品保护的到底是什么?实际上我认为在目前ღღ◈★,无论是刚才王教授提到的在移动互联时代ღღ◈★,还是说今后进一步的发展ღღ◈★,可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内容的使用人ღღ◈★,但也可能是生产者ღღ◈★,所以在这个时代ღღ◈★,人人都可能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ღღ◈★。当然ღღ◈★,对于像新华社ღღ◈★、像人民日报ღღ◈★、像央视等等这样的传统生产作品ღღ◈★、生产内容的机构来讲ღღ◈★,尤为重要ღღ◈★。

  [金海军]所以实际上ღღ◈★,在今天这个时代ღღ◈★,不仅仅是人ღღ◈★,甚至是动物都在生产着作品ღღ◈★。这是在今年9月份美国加州所提起的一场诉讼的涉案作品ღღ◈★,我们称它为作品其实是有争议的ღღ◈★,因为实际上这张猴子的照片是它自己拍的ღღ◈★。所以这里的署名有四个机构ღღ◈★,为什么呢?这就可以看到ღღ◈★,这是一个记者ღღ◈★,他是去印尼一个野生动物的岛上拍摄的ღღ◈★,结果他把相机架好后人走开了ღღ◈★,结果这个猴子很好奇ღღ◈★,可以看到这张照片里面就和我们人在自拍时的动作一样ღღ◈★,拍出来以后是这样的ღღ◈★。结果这张照片在网上非常流行ღღ◈★,这是他在野外拍摄的场景ღღ◈★,这些猴子把他架好的相机拿着自拍ღღ◈★,拍成这样的一张照片ღღ◈★。后来就引发了诉讼ღღ◈★,PETA(动物保护机构)ღღ◈★,它在美国加州提起诉讼ღღ◈★,它说这个著作权应该归这个猴子ღღ◈★,摄影师花了很多钱ღღ◈★,要装备ღღ◈★,还要到野生雨林里寻找ღღ◈★,花了很多钱ღღ◈★,他说这个应该归我ღღ◈★。但是不巧的是拍摄的摄影师又把这个拍摄的故事在网上全部讲出来了ღღ◈★,其实如果他不说没有人知道这是谁拍的ღღ◈★。就像王老师提到ღღ◈★,在互联网时代在电脑前操作的可能是一条狗ღღ◈★,这没人知道电脑前是一条狗ღღ◈★,在互联网时代没有人知道智能相机背后拍摄的可能不是人ღღ◈★。所以这个是在今年9月份在美国提起诉讼的ღღ◈★,我们可以看一下今后的发展ღღ◈★。还有一个互联网的机构加进来是维基百科ღღ◈★,这张照片在它的上面流传得很广ღღ◈★,维基百科认为这应该没有著作权ღღ◈★,是公共领域ღღ◈★,这就涉及到如何判断它是不是作品ღღ◈★,如果是作品权利人是谁ღღ◈★。

  [金海军]这只是一个非常新奇的例子ღღ◈★,但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在其他领域中ღღ◈★,在今天的主题中涉及到新闻作品ღღ◈★,刚才提到说为什么对新闻作品会有那么多争议?原因就在于什么是新闻作品在法律上是没有定义的ღღ◈★,在法律上只有作品没有新闻作品ღღ◈★。今天有很多来自媒体ღღ◈★,来自新闻生产者的企业或者机构ღღ◈★。或者像宋老师一会儿要专门从新文学角度讲什么是新闻作品ღღ◈★,也许会有很多定义ღღ◈★,但是在法律上只有作品ღღ◈★。如果从作品来定义ღღ◈★,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定义相对抽象ღღ◈★,但是有一点很明确ღღ◈★,就是必须是一种智力成果ღღ◈★,必须是具有独创性ღღ◈★。

  [金海军]那么关于独创性的问题ღღ◈★,如果是知识产权界的同行ღღ◈★,就会知道ღღ◈★,实际上这是有过一段很漫长的如何确定和界定的过程的ღღ◈★。从90年代美国的案件还是中国当时关于一周节目预告表有没有著作权的问题都有过争论ღღ◈★,但是最后在法学层面上的结论是你不能只是报道一个东西写出一个事实就有著作权保护ღღ◈★,著作权保护还要有一点点创作性ღღ◈★,这个标准可以很低ღღ◈★,但是一定要有创作性ღღ◈★。这个创作性就体现在你对这个事实或者思想进行表达的时候要体现出你的取舍ღღ◈★,要体现出你的编排ღღ◈★,这就构成了作品ღღ◈★。

  [金海军]所以说在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分类是按照这个(PPT)的标准来分的ღღ◈★,并不是按照你是新闻作品ღღ◈★、文学作品ღღ◈★、艺术作品ღღ◈★,另外一个是另一个学科的分类ღღ◈★。所以一个新闻作品可能是文字作品ღღ◈★,可能是口述作品ღღ◈★,可能是视频或者刚才央视的一些新闻节目ღღ◈★,是以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影电影的作品ღღ◈★,今后可能会修改成视听作品ღღ◈★。这都要放在特定的种类中人类ღღ◈★,而不是新闻作品ღღ◈★。最具有争议的可能也是目前对于新闻作品为什么受保护这个问题是没有争议的ღღ◈★,一旦认定为新闻作品当然会受保护ღღ◈★,因为这就是作品ღღ◈★,就是受著作权保护的ღღ◈★,为什么会有争议呢?关于是著作权法第五条涉及的时事新闻ღღ◈★,时事新闻在条例中是有界定的ღღ◈★,特别强调的是指通过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ღღ◈★。这个用语跟伯尔尼公约ღღ◈★,也就是世界上世界上承认的国际条约规定是一致的ღღ◈★,也就是说对于《每日新闻》或者各种消息ღღ◈★、事实是没有著作权的ღღ◈★。

  [金海军]这个问题在引起争论后ღღ◈★,现在著作权法的修订草案的送审稿ღღ◈★,也就是新的条例里把实力条例里的这一条上升为法律ღღ◈★,目前规定是本法不适用这个ღღ◈★,把时事新闻的概念取消掉了ღღ◈★,而是替换成实施条例里的内容ღღ◈★,更加明确ღღ◈★,只是说单纯的事实消息ღღ◈★。换句话说不受保护的不是报道出来的新闻ღღ◈★,就是说已经是一种表达ღღ◈★,而是说纯粹的消息ღღ◈★。下一步如果这个立法通过ღღ◈★,那可能就会更加明确一些ღღ◈★。

  [金海军]二是前面这句话ღღ◈★,著作权保护只是涉及表达ღღ◈★,不保护表达背后的思想ღღ◈★、事实等等这些内容ღღ◈★。这是和国际公约上的一个要求是一致的ღღ◈★,今后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助于澄清ღღ◈★,就是关于新闻作品受不受保护的问题ღღ◈★。这是一个伪命题ღღ◈★,新闻作品肯定是受保护的ღღ◈★,但是新闻本身和消息这是不同的ღ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ღღ◈★。

  [金海军]目前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上ღღ◈★,我刚才和人民网的滕力有一个交流ღღ◈★,我建议法院可以在这方面有专门的规则ღღ◈★。这个案例里面有一个关于涉案的两篇报道ღღ◈★,这个内容比较多ღღ◈★,但是这两篇报道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ღღ◈★,一是第一篇报道里除了写工厂情况还有记者的见闻ღღ◈★、体会ღღ◈★、评论等等ღღ◈★;而第二篇报道里面是介绍这次会议的情况ღღ◈★,并且配有发言的这个人的图片ღღ◈★。我刚才也注意到一些大的媒体会特别注明“不得转载”ღღ◈★,这条我们可以探讨ღღ◈★,在后面著作权法上是有一些依据的ღღ◈★。所以海淀法院在这个案件中对第一个涉案的对象认为是新闻作品ღღ◈★,受著作权保护ღღ◈★,符合作品的概念ღღ◈★;对于第二条认为它只是一个时事新闻ღღ◈★,也就是说是单纯的消息的报道ღღ◈★,它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ღღ◈★,没有受到保护ღღ◈★。所以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提到说什么是单纯的事实消息ღღ◈★,作的进一步界定ღღ◈★,这是非常有意义的ღღ◈★。因为法院对于法律的适用其实是需要解释的ღღ◈★,法律是相对抽象的一个概念ღღ◈★,在实际适用的时候ღღ◈★,法官的作用体现在你如何准确理解这个条文中的用途ღღ◈★,进而适用到特定的案件中去ღღ◈★。而反之ღღ◈★,现在我们知道开始推行指导性案例或者案例制度ღღ◈★,如果说在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方面ღღ◈★,能够有这方面的指导性案例ღღ◈★,形成一些在实践中引导各地法院适用这个规则ღღ◈★,就非常有意义ღღ◈★。

  [金海军]接下来我讲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在互联网时代ღღ◈★,新闻作品的保护可能会有什么新的现象ღღ◈★。刚才王教授提到的在移动互联时代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变化或者不同ღღ◈★,在著作权领域ღ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可以看到ღღ◈★,在所谓的版权大战ღღ◈★,现在就是传统媒体ღღ◈★、内容提供商ღღ◈★、内容提供者和移动客户端ღღ◈★、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之间所形成的版权大战确实有很多ღღ◈★。从媒体报道当中看到的就有很多ღღ◈★,比如新京报这里涉及的这个案件ღღ◈★,第一个当时争议比较大的在哪里呢?不在于受不受保护ღღ◈★,保护没有争议ღღ◈★,问题是保护的时候杭州的法院要求每一篇文章立一个案ღღ◈★,结果一共有8807篇文章要立8000多个案件ღღ◈★,这实际上是非常荒唐的ღღ◈★,这就加大了它的维权成本ღღ◈★,实际上在实践当中ღღ◈★,互联网时代的转载量是非常大的ღღ◈★,那么如何来保护这是很值得注意的ღღ◈★。这批案件都涉及到未经许可进行转载ღღ◈★,或者是没有支付报酬的问题ღღ◈★。著作权法在这方面其实是有一些非常明确的规则ღღ◈★。刚才提到合理使用ღღ◈★,报刊转载ღღ◈★、摘编的问题ღღ◈★,一个是合理使用的问题ღღ◈★,其中都涉及到一个但书ღღ◈★,就是如果在作品发表的时候明确不得转载ღღ◈★,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转载即使付费也是不合法的ღღ◈★,也要经过授权ღღ◈★。所以刚才提到先授权再使用的前提条件是有这个但书ღღ◈★,如果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况下ღღ◈★。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也要经过授权才能使用ღღ◈★,即使符合这些条件也要符合但书才能使用ღღ◈★,有些就会钻这个空子ღღ◈★,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如何确定也有它的规定ღღ◈★。

  [金海军]我们可以看到在互联网时代ღღ◈★,网络服务提供商ღღ◈★、网络内容提供商是没有太大的法律责任的ღღ◈★,网络内容的提供商有一些包括避风港ღღ◈★,包括提供搜索ღღ◈★、临时纯粹或者提供链接的服务ღღ◈★,目前在网络当中很多就会以此为抗辩ღღ◈★。比如大家知道目前《今日头条》通过这些案件后慢慢有一些合同安排ღღ◈★,通过合约解决问题ღღ◈★,这是好的现象ღღ◈★,但在开始的时候是存在比较大的争议ღღ◈★,这到底是链接还是属于直接提供内容的服务?我们可以看到ღღ◈★,这在当时的一个例子中提到ღღ◈★,两边的新闻报道内容是完全一致的ღღ◈★,但和原来的网页和他在移动端上网页提供的不同是其他广告部分没有了ღღ◈★,网页链接的地址是完全一样的ღღ◈★,就是说看上去像一个比较深度的链接ღღ◈★,但以这种方式所呈现出来的话ღღ◈★,它本来可能获得的收益就无法实现ღღ◈★。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可能涉及到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问题ღღ◈★。

  [金海军]后面有一系列的诉讼同样是涉及到今日头条ღღ◈★。我相信通过这些诉讼如果能够理清一些规则ღღ◈★,能够让我们知道它的权益的边界在哪里ღღ◈★,尤其是通过判例ღღ◈★,通过有指导意义的判决能够出来的话ღღ◈★,对于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就会非常有利ღღ◈★。在新的时代ღღ◈★,在移动互联时代ღღ◈★,或者互联网+时代ღღ◈★,确实对于新闻内容的使用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ღღ◈★,在这个时代需要考虑的不完全是保护的问题ღღ◈★,实际上还有如何使用的问题ღღ◈★,如何进行以高效ღღ◈★、低成本的让新闻内容ღღ◈★、新闻报道得到传送ღღ◈★,同时它也是一个产品ღღ◈★,一个市场的行为ღღ◈★。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兼顾各方利益ღღ◈★,这可能是一个更为深层的问题ღღ◈★。所以我前面讲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或者观察两个点ღღ◈★,一个是新闻作品的问题ღღ◈★,一个是在互联网的新闻作品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主持人]非常感谢金教授ღღ◈★。听了金教授的分享ღღ◈★,我有三点感受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ღღ◈★,一是我们如何界定我们新闻作品的版权范围ღღ◈★,如果这个内涵ღღ◈★、外延都非常清晰了ღღ◈★,可能我们会更好地进行保护ღღ◈★;二是如何科学和有效地进行我们的版权保护ღღ◈★,也就是刚才所提出来的从技术层面ღღ◈★、法律层面等等更多层面进行保护ღღ◈★;最后就是我有点替刚才金教授PPT刚开始的那只猩猩觉得庆幸ღღ◈★,幸好不在中国ღღ◈★,如果在中国使用的相机就有可能是美颜相机了ღღ◈★。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宋建武教授分享他的观点ღღ◈★,有请ღ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宋建武]尊敬的各位专家ღღ◈★、各位同行ღღ◈★,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进行一个分享ღღ◈★。既然是论坛ღღ◈★,我想肯定应该允许讲一些不同的思考ღღ◈★。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在试图做一个全方位的思考ღღ◈★。我有一个感觉ღღ◈★,就是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很多反映可能是应急反映ღღ◈★,遇到突如其来的压力和变化我们本能地有一种反应ღღ◈★,但是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我觉得应该有一个系统的思考ღღ◈★。

  [宋建武]我首先想和大家讨论的是现在所谓新闻版权的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一个什么问题呢?实际上它是一个新闻产品价值的实现方式的问题ღღ◈★。就是说我们怎么把凝聚在新闻里面的人类劳动变现ღ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多年前有一个命题是ღღ◈★:新闻非商品ღღ◈★,媒体是产业ღ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党的新闻理论一直有这样的观点ღღ◈★。另外ღღ◈★,从学理上讲新闻确确实实不是商品ღღ◈★,在经济学上讲新闻是公共物品ღღ◈★,是一个社会有效运转的一个必须的信息ღღ◈★。可以想象ღღ◈★,如果我们今天没有新闻ღღ◈★,可能大家都不知道习总书记是谁ღღ◈★,我们没有新闻可能大家不知道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ღღ◈★,一个社会怎么有效运转呢?这是无法实现的ღღ◈★。

  [宋建武]所以新闻作为一种社会的公共信息ღღ◈★,是一个社会必须向他的公民有效提供ღღ◈★。为什么BBC的存在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同ღღ◈★,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的体系对于BBC这样的机构有普遍的认同ღღ◈★,就是因为它在提供社会的公共价值和公共信息ღ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确实不是商品ღღ◈★,但媒体又是产业ღღ◈★。媒体为什么会是产业呢?因为媒体对新闻价值的实现采用了转移支付的方式ღღ◈★,在以前它是通过广告实现这种价值渠道ღ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新闻从来不是靠版权生存ღღ◈★,媒体从来不是这样ღღ◈★。我们甚至也研究过ღღ◈★,过去我们有些同志说发行ღღ◈★,因为我自己是研究媒介经济学的ღღ◈★,我曾经研究过当年报纸发行的价值和实质ღღ◈★,政党报刊时期的报纸发行ღღ◈★,英文用了一个词本意是捐赠ღღ◈★,后来延伸出来成了发行ღღ◈★。大家可想而知当年的订阅行为原则上说是捐赠ღღ◈★。

  [宋建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ღღ◈★,作为专业的新闻生产机构如何实现在新闻方面投入的价值?这是我们研究的切入点ღღ◈★。另外我们必须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一下版权是什么ღღ◈★。严格来说版权是一种获益权ღღ◈★,精神产品的获益权ღღ◈★,物权是唯一的ღღ◈★,这个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ღღ◈★。而版权ღღ◈★、精神产品是有共享性的ღღ◈★,有共享性的东西如果想要成为商品一定要有版权的设置完美体育在线入口ღღ◈★。所以说版权是精神产品或者是信息产品ღღ◈★,它的商品化的充分和必要条件ღღ◈★。换句话说ღღ◈★,只有有版权的信息产品才是商品ღღ◈★。

  [宋建武]这里面我想有几个观念大家要知道ღღ◈★,一是大家要知道版权其实是一种人为设定的排除性条件ღღ◈★,这使有共享性的信息产品成了可获得利益的商品ღღ◈★。版权产品一定是原创的ღღ◈★,没有原创内容的不构成版权ღღ◈★,不构成版权产品ღღ◈★。但从另一方面讲ღღ◈★,又不是所有的原创内容就一定都有版权ღღ◈★,比如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政府文件ღღ◈★,包括党的各种报告文件其实都是原创产品ღღ◈★,都有大量的人类智慧ღღ◈★,甚至是全党的智慧在里面ღღ◈★,但是这个东西有版权吗?没有版权ღღ◈★。所以并不是说原创就有版权ღღ◈★。我觉得我们很多同行们在纠结的ღღ◈★,我们的产品里面到底有多少原创ღღ◈★,其实我觉得新闻有没有版权和你是不是原创关系不大ღღ◈★,关键还是社会功能ღღ◈★,它是干什么的ღღ◈★。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是我们需要认线 ]

  [宋建武]因此ღღ◈★,依据上面的结论我们可以看到ღღ◈★,其实在精神产品中的公共产品大部分是没有完全版权的ღღ◈★。比如我们新闻只承认一部分精神权利ღღ◈★,也就是你的署名权ღღ◈★、不可改编权成了精神权利ღღ◈★。但是从获益权ღღ◈★,就是经济权益角度ღღ◈★,绝大部分国家的法规ღღ◈★,包括我们自己是否定的ღღ◈★。就是你必须承认这个新闻产品的精神权利ღღ◈★,但是是不是付费?其实我在后面会和大家分享ღღ◈★,我们的法条其实是否定的ღღ◈★,这也是我们必须看到的一个客观现实ღღ◈★。我们的新闻报道之所以没有得到完全的版权保护实际上和它具有比较强的外部性ღღ◈★,也就是社会影响非常巨大是相关的ღღ◈★,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公共物品ღღ◈★,这是我们对新闻版权问题实质的思考ღღ◈★。[ 2015-12-03 11:05 ]

  [宋建武]第三ღღ◈★,对于新闻这个东西ღღ◈★,我们也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定义ღღ◈★。到底新闻是什么?我们经常会用到新闻这个词ღღ◈★,但在法学意义上新闻到底是什么?刚才金老师也讲到新闻和新闻作品到底是什么概念ღღ◈★。我想今天新华社的刘秘书长在ღღ◈★,我们这个会议也在新华社举行ღღ◈★,比如新闻稿和新闻就不是一回事ღღ◈★,为什么呢?新闻稿是没有发布的ღღ◈★,没有公开传播的ღღ◈★,这一点在国际版权公约ღღ◈★,包括世界版权组织的最新的著作权公约里面ღღ◈★,这是1996年公布的ღღ◈★,我们2003年加入的ღღ◈★。这个公约里面非常明确地讲ღღ◈★,新闻是必须经过在一定范围内的分发的才叫新闻ღღ◈★,也就是说没有公开报道的不叫新闻ღღ◈★。[ 2015-12-03 11:08 ]

  [宋建武]所以某种意义上讲在法律上构成新闻这个词的要件的ღღ◈★、可以明确计量的是公开报道ღღ◈★,你是不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ღღ◈★,而这个公开我们一般来讲指的是面向不确定的多数去发布ღღ◈★,这个叫公开ღღ◈★。 所以我想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更准确的定义和思考ღღ◈★。[ 2015-12-03 11:07 ]

  [宋建武]新闻的功能是服务于社会的民主决策ღღ◈★、服务于社会的有效管理ღღ◈★,它是起这样一个作用的社会必要信息ღღ◈★。刚才我已经举了例子ღღ◈★,如果我们没有新闻的话ღღ◈★,我们整个社会的治理秩序如何建立?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如何实现?可能都会存在问题ღღ◈★。如果从法学意义上讲ღღ◈★,新闻报道在我们现代社会里可以说是用于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公共物品ღღ◈★。它的主要功能在社会意义上讲就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ღღ◈★,以通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实现民主国家ღღ◈★、民主社会的有效治理ღღ◈★,包括我们要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ღღ◈★,同样也需要让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ღღ◈★。而这里面的逻辑就是这种公众的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必须降低传播的门槛ღღ◈★,也就是说让我们每个人为获得足够的信息所付出的成本尽可能降到最低ღ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普通公民无论贫富ღღ◈★、无论能力高低都可以掌握充分的信息ღღ◈★,以保证他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ღღ◈★。如果从社会意义上讲新闻的实质就是这样ღღ◈★。[ 2015-12-03 11:07 ]

  [宋建武]我想既然我们讨论版权ღღ◈★,版权是一个法学概念ღღ◈★,那么我们也必须回到法律的精神ღღ◈★。我们的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这个问题的?它的出发点是什么?它的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我的理解ღღ◈★,它所有和新闻传播相关的版权规定是在体现一个原则ღღ◈★,就是公众的知情权高于媒体的获利权ღღ◈★,它始终在体现这样一个法律精神ღღ◈★。那作为国家著作权法法源的是伯尔尼公约ღღ◈★,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是依据伯尔尼公约制定的ღღ◈★,这是我们的国际义务也是自身通过立法建立的一套著作权的保护体系ღღ◈★。伯尔尼公约的第二条第八款规定本公约的规定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性质的新闻ღღ◈★,它的措词是因为它在报刊时代制定的公约ღღ◈★,所以他用了这样的表达ღღ◈★。它的第二条又规定本联盟成员国有权以立法规定把政治演讲和诉讼过程中发表的言论全部或者部分排除于上条的保护之外ღღ◈★。还有它说对讲演ღღ◈★、发言等等同类文章进行报刊转载等等所指的公众传播对象证明它的报道目的实为正当ღღ◈★。[ 2015-12-03 11:09 ]

  [宋建武]我的理解伯尔尼公约对我们解决新闻版权问题提供了两个指引ღღ◈★:一是规定日常新闻和纯属报刊报道性质的社会新闻没有版权ღღ◈★,或者说至少它的商业权利ღღ◈★、经济权利不受保护ღღ◈★;二是和一般的时事性文章相关的政治表达ღღ◈★、社会表达的东西是由各国政府另行制定规则来确定的ღღ◈★。也就是说这一部分不是纯时事内容的ღღ◈★,又涉及时事的东西是由各国政府来制定法规决定的ღღ◈★。我们的著作权法对于这个问题有它的回应ღღ◈★,一方面承继了伯尔尼公约对于时事新闻的规则ღღ◈★,也就是说刚才金老师已经和大家分享的ღღ◈★。另外ღღ◈★,我的理解就是根据我刚才提到的第二条二做出的规定ღღ◈★,除了已经发表的ღღ◈★,除了作者声明不允许播放的以外ღღ◈★,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ღღ◈★、经济ღღ◈★、宗教的时事类文章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ღღ◈★,不向其支付报酬ღღ◈★,这都是法条里面明摆的了ღღ◈★。实际上中国政府根据这条的选择是不充分保护与时事类相关的表达ღღ◈★。[ 2015-12-03 11:12 ]

  [宋建武]我们信息传播权保护条例文本里面明载是根据著作权法授权制定的ღღ◈★,这里面的规定我个人认为有点矛盾ღღ◈★,我曾经向柳署长请教过ღღ◈★,他和我私下讲的和他公开表达的可能还不太一致ღღ◈★。保护条例的第六条规定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ღღ◈★,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ღღ◈★,这是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ღღ◈★,第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机会上发表的讲话ღღ◈★。这个精神其实是和著作权法是一致的ღღ◈★。但是后面第十条又规定ღღ◈★,不经许可提供的ღღ◈★,又把这第七第八排除在外了ღღ◈★。所以我就不太理解这两个法到底怎么回事ღღ◈★。[ 2015-12-03 11:12 ]

  [宋建武]我曾经问过柳署长ღღ◈★,他说本来这个信息传播权保护条例是为了更多地鼓励网络的发展ღღ◈★,所以有一些这样的考虑ღღ◈★。这是中国所有相关的法条ღღ◈★,实际上是这样的原则ღღ◈★。[ 2015-12-03 11:13 ]

  [宋建武]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讲了这么多ღღ◈★,可能很多人会很失望ღღ◈★,说宋老师给传统媒体泼了瓢冷水ღღ◈★,这个问题怎么办呢?这是有办法的ღღ◈★,刚才我们协会的副会长跟我简短的交流ღღ◈★,我想讲一个思路ღღ◈★。实际上我们要看为什么这一轮会有所谓新闻版权的提出ღღ◈★,它的提出我想可能是两个原因ღღ◈★。一是最直接的原因是传统媒体作为新闻信息的分发平台的功能大大下降ღღ◈★,客观上我们要承认我们已经不再是主要的时事新闻ღღ◈★、时事内容的分发平台了ღღ◈★,这个功能现在由于技术的发展ღღ◈★,它被互联网ღღ◈★,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媒体取代ღღ◈★。这种分发实际上让它实现价值的一个基本途径ღღ◈★,我们没有这种分发功能后ღღ◈★,严格意义上我们已经不是一个媒体ღღ◈★,仅仅是一个内容供应商ღღ◈★。[ 2015-12-03 11:14 ]

  [宋建武]另外ღღ◈★,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ღღ◈★,传统转载的滞后性导致有形无形的对新闻原创者的保护ღღ◈★,其实在我们今天即时转发ღღ◈★、即时分发的状况下这种保护已经没有意义了ღღ◈★。也就是说咱们可以举一个例子ღღ◈★,在我的手机里面有几个比较典型的客户端ღღ◈★,其中有新华社的客户端ღღ◈★,有人民日报的客户端ღღ◈★,也有今日头条的ღღ◈★,我经常比较他们三家谁向我推送的最快ღღ◈★,结果是新华社最快ღღ◈★。但是传播最广的我们也知道ღღ◈★,是今日头条ღღ◈★。为什么呢?今日头条的用户量大ღღ◈★,前些日子我们新华社的一个同志还和我讲ღღ◈★,说我们的一个产品在和今日头条合作ღღ◈★,为什么合作呢?是发现它一转发后ღღ◈★,马上流量就上去了ღღ◈★,被点击量也就上去了ღღ◈★。这告诉我们了一个什么呢?实际上这种滞后性已经基本上不复存在了ღღ◈★。[ 2015-12-03 11:15 ]

  [宋建武]我想这两点是今天传统媒体提出版权问题的关键性原因ღღ◈★。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和新的技术相关的ღღ◈★,在某种意义上讲没有现代的传播技术就不存在所谓新闻版权问题ღღ◈★。因为过去100多年ღღ◈★,不光是我们国家ღღ◈★,在世界范围内大家基本上都相安无事ღღ◈★,按照版权法的规则该转载的转载ღღ◈★、该发布的发布ღღ◈★,没有什么问题ღღ◈★。我们媒体行业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ღღ◈★,比如说我们的大众化报纸从来都是低于成本发行的ღღ◈★,但是没有人提起过反不正当竞争的这种倾销的诉讼ღღ◈★,其实媒体行业是有它的很多特点的ღღ◈★。[ 2015-12-03 11:16 ]

  [宋建武]这样的一种情况使得我们应对这个问题时必须有新的思路ღღ◈★,我个人认为像传统的版权法寻求所谓新闻的版权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ღღ◈★。那么解决方法应该是什么呢?如果在我们现有的法律框架内ღღ◈★,我们认为可以借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著作权公约的一些规则ღღ◈★,由这个规则来细化ღღ◈★、展开ღღ◈★,在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对新闻信息数据库的保护ღღ◈★。这个规则就是WCT的公约ღღ◈★,也就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著作权公约ღღ◈★,我们国家在2007年3月9日加入ღღ◈★,严格来说ღღ◈★,这个法对我们在这方面的应用也是有效的ღღ◈★。它的规则是这么规定的ღღ◈★,它在第五条中讲的是数据汇编(数据库)ღღ◈★,他说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ღღ◈★,无论采用任何形式ღღ◈★,只要通过内容选择或排列构成智力创作ღღ◈★,其本身不损害数据资料已经存在的任何版权ღღ◈★。换句话说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ღღ◈★,没必要讨论新闻作为时事报道还有没有版权ღღ◈★,它即使没有版权ღღ◈★,但是我们提供的数据库服务依然有版权ღღ◈★。[ 2015-12-03 11:18 ]

  [宋建武]我个人认为知识产权组织的这个著作权公约应该说是比较适合信息化计算机时代的传播环境ღღ◈★,我们认为这样的角度去切入和解决问题的话ღღ◈★,也就是说从确定新闻信息的数据库版权ღღ◈★,或者新闻数据库版权的这个角度切入的话ღღ◈★,第一ღღ◈★,不需要有修法方面的争议ღღ◈★,据我所知ღღ◈★,我们现在也在考虑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正ღღ◈★,修正的时候比如我们提出来说我们的新闻有版权ღღ◈★,这个东西的提出有可能导致我们行业与公共利益的冲突ღღ◈★。比如我们为了主张自己这点私利会损害到整个社会的知情权ღღ◈★,如果是这样的结果的话ღღ◈★,我想可能也不是我们社会大众所愿意接受的ღღ◈★。所以ღღ◈★,我想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不需要涉及修法的争议ღღ◈★。[ 2015-12-03 11:19 ]

  [宋建武]另外ღღ◈★,从实践角度来看ღღ◈★,目前互联网的媒体获得传统媒体信息的主要方式也是通过爬虫技术从数据库里面拿取ღღ◈★。我同意刚才阎局长讲到的一个概念ღღ◈★,就是我们更多地要用技术去实现版权的有效保护ღღ◈★。在这里面ღღ◈★,我想我们就可以通过在数据库里面设置必要的规则去保护自己的数据库版权ღღ◈★。[ 2015-12-03 11:20 ]

  [宋建武]我们认为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一方面可能更适应未来的时代ღღ◈★。比如刚才在休息的时候我和我们新华网的田总也在聊ღღ◈★,我们田总他们正在致力于用大数据来采集和生产新闻ღღ◈★。在这样的情况下ღღ◈★,如果说新闻产品有版权属于呢?它是机器写的ღღ◈★,就像刚才金老师和大家分享的ღღ◈★,那个猴子拍的ღღ◈★,它的著作权是谁?这些都会带来很大的争议ღღ◈★。所以我们认为用数据库版权这样的一种思路去解决问题ღღ◈★,可能会更加有效ღღ◈★,更有可行性ღღ◈★。我向大家的汇报和分享就到这里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2015-12-03 11:21 ]

  [主持人]非常感谢宋教授ღღ◈★。宋教授的分享可以说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更高ღღ◈★、更细致的要求ღღ◈★。但是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ღღ◈★,我们的版权保护从来都不是以损害公众知情权和传播效率为目的的ღღ◈★,我们的版权保护是要在传播的过程中规范那些无序传播ღღ◈★,包括非法获利的部分ღღ◈★。刚才听到了三位专家学者给我们分享观点ღღ◈★,下面我们要听到的是来自行业内部ღღ◈★,一线的从业人员给我们进行分享ღღ◈★。下面ღღ◈★,有请光明日报法律顾问黄晓博士作专题演讲ღღ◈★,有请ღღ◈★。[ 2015-12-03 11:22 ]

  [光明日报法律顾问 黄晓]我和大家分享的题目是《什么时代都是内容为王》ღღ◈★。上周接到报社要求我参加新华社这个论坛的任务后ღღ◈★,我到网上去搜索了一则旧消息ღღ◈★,这个消息的原文是这样的ღღ◈★,在2008年首届中国版权年会ღღ◈★,到现在是第八届了ღღ◈★,和报业版权战略研讨会上ღღ◈★,光明日报法律处黄晓处长这样说ღღ◈★,我们(报纸)在这儿种草ღღ◈★,他们(网站)养羊ღღ◈★,他们的羊是吃着我们的草长大的ღღ◈★,但是吃羊肉的人只知道养羊的地方ღღ◈★,反而不知道草的来源ღღ◈★,所以我们的利益反而没有得到保障ღღ◈★,网站的人来吃我们的草还不给钱ღღ◈★,我们在这儿原创ღღ◈★、生产ღღ◈★,他们就拿走用ღღ◈★,而且我们费半天劲去维权连诉讼费都不够ღღ◈★。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这段话被浓缩概括为“传统媒体的草养大了网络媒体的羊”ღღ◈★,而被多次引用ღღ◈★。[ 2015-12-03 11:24 ]

  [黄晓]七年过去了ღღ◈★,现在怎么样呢?传统媒体还在很勤劳地种草ღღ◈★,不时无奈地驱赶着偷吃草的羊ღღ◈★;然而网络媒体不一样了ღღ◈★,网络媒体的羊已经被养得很肥大了ღღ◈★,但是这些羊并不只是偷吃草长大的ღღ◈★,他们也种草ღღ◈★、也买草ღღ◈★,只是时常趁围栏不严的时候把他们的羊放过来偷吃一点草ღღ◈★。[ 2015-12-03 11:25 ]

  [黄晓]今天我站在这里再次作为传统媒体的代表来谈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ღღ◈★。与大家分享三个问题ღღ◈★。第一ღღ◈★,新媒体时代什么最重要?网络新技术发展到今天ღღ◈★,再用传统媒体ღღ◈★、新媒体作划分已经不科学了ღღ◈★。像新华社ღღ◈★、人民日报ღღ◈★、光明日报这样所谓的传统媒体这些年也不只是在种草ღღ◈★,我们也养羊ღღ◈★,今天没有人能忽视新华网ღღ◈★、人民网ღღ◈★、光明网的影响力ღღ◈★,光明日报融媒体战略已经开始实施ღღ◈★,新华社快笔小新的机器人都开始写新闻稿了ღღ◈★。[ 2015-12-03 11:26 ]

  [黄晓]新媒体时代技术这么先进ღღ◈★、手段这么多样ღღ◈★,传播领域什么最重要?我认为什么时代都是内容为王ღღ◈★。现在的信息不是少了ღღ◈★,而是多了ღღ◈★,多得反三杂乱ღღ◈★、多得真假难辨ღღ◈★,多得让人无所适从ღღ◈★。我们传统媒体负责任的党报党刊ღღ◈★,国家通讯社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ღღ◈★,试想有一天我们这些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停止向商业门户网站供稿ღღ◈★,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舍本逐末ღღ◈★,我们应当站得稳ღღ◈★、守得住ღღ◈★,要有充分的自信做出更多更好的优质内容ღღ◈★。互联网时代没有必要把内容都碎片化了ღღ◈★,公众更需要深度报道ღღ◈★,人们不可能天天吃快餐ღღ◈★,读者也需要新闻大餐ღღ◈★。[ 2015-12-03 11:27 ]

  [黄晓]第二ღღ◈★,媒体自身的版权意识和新闻素养如何ღღ◈★。我在光明日报工作了26年ღღ◈★,既当过记者编辑ღღ◈★,也长期从事法务工作ღღ◈★,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ღღ◈★:不太乐观ღღ◈★。媒体既是作品的创作者ღღ◈★,也是作品的使用者ღღ◈★,自己生产的作品是希望得到法律更严的保护ღღ◈★。但是在使用别人的作品时ღღ◈★,往往又希望法律给予更宽的尺度ღღ◈★。在这样的状态中ღღ◈★,媒体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定才是重要的事情ღღ◈★。但遗憾的是我们媒体记者在接受版权培训的时候也并不经常和深入ღღ◈★,现在有多少记者知道版权与著作权是什么样的关系?什么样的新闻作品有版权ღღ◈★,而什么样的没有?作者ღღ◈★、记者ღღ◈★、编辑和媒体这四者对于所发表的作品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当然ღღ◈★,记者编辑都多是学新闻和中文的ღღ◈★,不可能苛求他们熟练地掌握版权相关的法律ღღ◈★,那么又有多少新闻机构请专业人员经过研究为他们提供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手册?我知道在国外ღღ◈★,大的通讯社ღღ◈★、媒体都有这样的操作性很强的小册子ღღ◈★,我们国家的广电系统也搞过ღღ◈★,但多数新闻机构没有ღღ◈★。我曾经参加过全国记协立项的新闻侵权司法解释建议稿的起草ღღ◈★,一些专家也在记协组织下编过新闻采编工作守则草稿ღღ◈★,但是这项工作至今没有得到多数新闻机构的重视和推广ღღ◈★。[ 2015-12-03 11:29 ]

  [黄晓]第三ღღ◈★,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还有哪些问题要解决ღღ◈★。从1990年颁布著作权法到今天ღღ◈★,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完善的ღღ◈★。我曾经在当记者的时候写过一篇报道ღღ◈★,说我国在著作权法立法上用20年的时间走过西方国家200年走过的路ღღ◈★。这些年来ღღ◈★,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实践也已经非常丰富了ღღ◈★,北京ღღ◈★、上海还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ღღ◈★,冯刚法官就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来的ღღ◈★,今天也到场了ღღ◈★。在我们今天讨论的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课题下ღღ◈★,我认为还是有几个问题是需要谈和解决的ღღ◈★。当然ღღ◈★,这三个问题其实在前面的领导和专家们的发言中已经都谈到了ღღ◈★,不过没关系ღღ◈★,重要的问题我们再多说一遍也无妨ღღ◈★。[ 2015-12-03 11:32 ]

  [黄晓]一ღღ◈★、新闻作品中如何区分时事新闻和非时事新闻ღღ◈★。刚才金教授也展示过ღღ◈★,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ღღ◈★,也就是说时事新闻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ღღ◈★,这是国际通例ღღ◈★,因为是为了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公众的知情权ღღ◈★。那么是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题目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呢?不是的ღღ◈★。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不受法律保护的新闻作品表述为(刚才也看到)ღღ◈★,通过报纸ღღ◈★、期刊ღღ◈★、广播电台ღღ◈★、电视台ღღ◈★、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ღღ◈★,这样的表述我认为仍然并不十分明确ღღ◈★。那么哪些新闻作品能够得到版权法的保护?时事新闻照片受不受保护?[ 2015-12-03 11:32 ]

  [黄晓]举一个例子ღღ◈★,新华社的摄影记者刘卫兵也是我的同界校友ღღ◈★,他今年11月初随李克强总理访问韩国的时候拍摄发表了几张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并排前行ღღ◈★,还有他们在一起握手的照片ღღ◈★,这个照片看起来就是一个时事新闻ღღ◈★,但是在我们的微信朋友圈中大家给予他很高的好评ღღ◈★。因为我们很多人都看出了这几张照片中表现出了很微妙的几个国家的关系ღღ◈★。所以列举出非单纯时事消息的新闻作品ღღ◈★,并且论证记者在其中的创作性ღღ◈★,这个问题我们媒体是有责任和义务的ღღ◈★,不能被动地指望法院在个案审理中论证ღღ◈★。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ღღ◈★,刚才休息时冯刚法官也把他们法院把审理这些时事新闻的标准和操作规则也给我看过了ღღ◈★,对法院来说不难ღღ◈★,但是对我们媒体来说还是有很多需要研究的ღღ◈★。[ 2015-12-03 11:33 ]

  [黄晓]二ღღ◈★、新闻作品的版权是记者的还是新闻机构的ღღ◈★。这是法律上职务作品的问题ღღ◈★,由于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规定ღ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ღღ◈★,媒体理所应当地认为署有本报记者的作品就是新闻作品ღღ◈★,但是法院认为需要提供记者和媒体关系的证明完美体育在线入口ღღ◈★。刚才金教授列的单子里有很多这样的案例ღღ◈★,但是实际上都没有想象中顺利ღღ◈★。通过多年呼吁终于看到一些曙光ღღ◈★,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征求意见中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ღღ◈★。新闻机构在与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时顺便附上一条关于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ღღ◈★,这个做法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ღღ◈★。[ 2015-12-03 11:33 ]

  [黄晓]三ღღ◈★、转载的合法性界线在哪里ღღ◈★。现有法律规定作品刊登后ღღ◈★,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之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ღღ◈★,或者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ღღ◈★,司法解释中又扩大到了网络转载ღღ◈★。这种规定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是没有的ღღ◈★,由于这条规定过于宽泛ღღ◈★,成为网络新媒体长期肆无忌惮地以转载之名行剽窃之实的尚方宝剑ღღ◈★。我们也看到ღღ◈★,著作权法修改草稿中作出了一些限制ღღ◈★,比如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ღღ◈★,转载之前要先备案ღღ◈★、后付酬等等ღღ◈★,但在我看来限定既不够而且也很难具有操作性ღღ◈★。[ 2015-12-03 11:34 ]

  [黄晓]我相信三国敢达ღ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ღღ◈★,全体社会成员终将培养起这样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ღღ◈★:不经允许地随意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无异于盗窃ღღ◈★。我想重申ღღ◈★,新闻作品是我们新闻机构的原料和产品ღღ◈★,它的权利能不能得到合法而有效的保护事关新闻机构的命运ღღ◈★,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ღღ◈★,同时它在著作权法律中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ღღ◈★,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充分的重视和拿出更多的精力来梳理ღღ◈★、管理和维护好我们的版权资源ღღ◈★。[ 2015-12-03 11:35 ]

  [黄晓]曾经有学者预言ღღ◈★:再过几年纸媒将消失ღღ◈★。我并不认同ღღ◈★,但即使纸媒真的消失了又如何?我们现在的新闻机构不也同样有新技术ღღ◈★、新媒体吗?无论什么传播时代ღღ◈★,我都深信内容为王ღღ◈★!只要我们还有一批优秀的记者ღღ◈★,能够生产出好的内容ღღ◈★,能得到不断完善的版权法律来保护ღღ◈★,我们这些所谓的传统媒体仍然会生机勃勃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2015-12-03 11:36 ]

  [主持人]再次感谢ღღ◈★。下面我们有请人民网法务主管滕力为我们作专题演讲ღღ◈★,有请ღღ◈★。[ 2015-12-03 11:37 ]

  [人民网法务主管 滕力]尊敬的各位领导ღღ◈★、各位媒体界同仁ღღ◈★:大家上午好ღღ◈★。很荣幸可以参加由新华社和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ღღ◈★,并有机会与大家分享新闻媒体版权保护的一些经验ღღ◈★,探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ღღ◈★。对于新闻媒体而言ღღ◈★,创造智力成果并有所呈现是我们的职责ღღ◈★,而保护我们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则依靠法律中所规定的版权ღღ◈★,因此ღღ◈★,加强版权保护其实是在维护我们自身的核心产品ღღ◈★,不仅有利于媒体的良性发展ღღ◈★,更有益于新闻作品的广泛传播ღღ◈★。[ 2015-12-03 11:37 ]

  [滕力]以往ღღ◈★,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ღღ◈★:部分网站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我们的新闻作品ღღ◈★,并且没有约束地篡改标题ღღ◈★、内容ღღ◈★,歪曲我们的文意ღღ◈★,吸引公众的眼球ღღ◈★。这样的情况不仅破坏了行业版权的秩序ღღ◈★,更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ღღ◈★。为规范市场秩序ღღ◈★、保障人民日报社报系作品在互联网上的有序传播ღღ◈★,2012年人民日报社与人民网共同签署了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相互许可协议ღღ◈★,人民日报社将发表在人民日报ღღ◈★、人民日报海外版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授权人民网ღღ◈★,并且授权人民网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维权工作ღღ◈★。[ 2015-12-03 11:38 ]

  [滕力]因此ღღ◈★,我们于2012年至今一直在北上广深等地开展新闻作品的维权诉讼ღ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ღღ◈★。目前ღღ◈★,人民网已经与500多家网站达成信息使用的协议ღღ◈★,通过维权诉讼获得的收入上百万元ღღ◈★,在新闻作品ღღ◈★、版权诉讼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ღღ◈★。[ 2015-12-03 11:41 ]

  [滕力]下面ღღ◈★,我将我们在版权保护中所遇到到的几个关键问题和大家进行分享ღღ◈★。第一ღღ◈★,版权权属的无瑕疵是维权的基础ღღ◈★。对于传统媒体来讲是理清盘根错节的版权关系ღღ◈★,把握好职务作品的界线ღღ◈★。法律规定的职务作品有两类ღღ◈★:一般的职务作品版权权属归作者享有ღღ◈★,单位有优先使用权ღღ◈★,特殊的职务作品单位可以采用约定的方式ღღ◈★。我们通常采用约定的方式ღ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为完成劳动任务的职务作品版权归单位所有ღღ◈★。在司法裁判中作品权属是首先要考量和审查的问题ღღ◈★。[ 2015-12-03 11:42 ]

  [滕力]第二ღღ◈★,作品的内容合适是维权的核心ღღ◈★。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了时事新闻ღღ◈★,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制度ღღ◈★,这些都是对作品著作权的限制ღღ◈★,对媒体而言ღღ◈★,需要充分理解这两个概念ღღ◈★,即时事新闻和时事性文章ღღ◈★。在进行维权诉讼的过程中ღღ◈★,几乎所有被告都会提出时事新闻的抗辩ღღ◈★。我们内部也有采编人员认为新闻作品是没有版权的ღღ◈★,其实持这样观点的人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误区ღღ◈★。重要的问题再说一遍ღღ◈★,时事新闻法条的解释是指媒体报道的单纯时事消息ღღ◈★,我们经过多次诉讼得到了一个司法上的认定ღღ◈★,根据上海市闽行区司法判定的判决单纯的时事消息是指对时间ღღ◈★、地点ღღ◈★、人物ღღ◈★、起因ღღ◈★、经过ღღ◈★、结果的客观事实的单纯表述ღღ◈★,不包括主观感受ღღ◈★、思想情感或修辞ღღ◈★、评论ღღ◈★,单纯对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尽快传播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ღღ◈★。[ 2015-12-03 11:42 ]

  [滕力]对于时事性文章即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这里不进行赘述ღღ◈★,在司法上的认定是什么呢?根据上海市徐汇区法院的判决ღღ◈★,时事性文章是在对时事新闻报道的时候加叙加评的表达ღღ◈★,其语言客观ღღ◈★,其内容与公众关注的实效性内容有关ღღ◈★,具有时效性和重要性的特征ღღ◈★。通过司法认定对新闻作品的保护有了深刻的理解ღღ◈★,平衡了媒体责任ღღ◈★、新闻传播和版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ღღ◈★,既维护了自身的权益ღღ◈★,也履行好媒体应尽的社会责任ღღ◈★。[ 2015-12-03 11:42 ]

  [滕力]第三ღღ◈★,诉讼知识和技巧是维权的保障ღღ◈★。确定管辖除了依据民诉法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ღღ◈★,也要依据自身的情况和当地的判别标准ღღ◈★。新民诉法解释确定网络侵权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进行起诉的规定ღღ◈★,这是便于权利人降低成本ღღ◈★,有利于版权的保护ღღ◈★。但各地的判赔标准是不一致的完美体育在线入口ღღ◈★,可能会导致原告就高不就低ღღ◈★。比如经常对同一个作品在北京和上海两地进行诉讼ღღ◈★,排除合理开支的部分ღღ◈★,上海签字赔偿标准是北京的三倍多ღღ◈★,网络侵权往往数量巨大ღღ◈★,动辄成百上千篇ღღ◈★,如何进行证据的保全ღღ◈★、整理ღღ◈★、立案也是很重要的ღღ◈★,传统的方式是截屏ღღ◈★、打印ღღ◈★,不便于实施ღღ◈★,目前公证处推出了证据专家的方式ღღ◈★,解决了很多实际的问题ღღ◈★。各地法院对于作品维权均适用一个作品一个案件的原则ღღ◈★,一个案件原告至少准备两份证据材料ღღ◈★、诉状和手续ღღ◈★,针对同一被告往往是作品内容不同ღღ◈★,其他权属等几乎相同ღღ◈★,这无疑增加了我们的成本ღღ◈★。我们往往会采用一次少量诉讼的原则ღღ◈★,法院一般会在接到案件后对于未诉的违规进行统一调解ღღ◈★。[ 2015-12-03 11:43 ]

  [滕力]通过这几年维权诉讼工作ღღ◈★,我们觉得版权保护的大环境是越来越好的ღღ◈★,媒体和网站的版权意识也越来越强ღღ◈★,国家版权局三国敢达ღღ◈★、最高人民法院也在立法ღღ◈★、司法的层面为版权保护保驾护航ღღ◈★。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ღღ◈★,法律保障将迎来更大的挑战ღღ◈★,作为一个法律人ღღ◈★、一个媒体人ღღ◈★,我们愿意为版权保护做出贡献ღღ◈★。净化网络环境ღღ◈★、规范市场秩序需要全行业的努力ღღ◈★,我们愿意与媒体同仁携手交流ღღ◈★,共同迎接法治春天的到来ღღ◈★。最后ღღ◈★,希望今天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思考和共鸣ღღ◈★,同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ღღ◈★。谢谢大家ღღ◈★。[ 2015-12-03 11:44 ]

  [主持人]再次感谢滕力ღღ◈★。下面ღღ◈★,请出今天最后一位分享的嘉宾ღღ◈★,他是来自新浪网战略合作部总经理乔ღღ◈★。完美电竞官网首页ღღ◈★,完美体育ღღ◈★,电缆完美竞技平台官网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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